大限即将来临。
距离6月30日以前彻底除清“地条钢”等落后产能的既定目标只有不到一周时间。
6月21日,经济观察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处获悉,“目前,根据各省上报的任务完成情况,还没有形成最终结果,因为最终时间期限是6月30日,还有一周多的时间,接下来,我们仍需进一步完成核查工作,具体取缔的‘地条钢’产能数字也尚需进一步核实。预计到7月初,会有‘地条钢’取缔任务完成情况的数据通报。”
6月22日,冶金工业规划院院长李新创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从国家政策要求来看,今年6月30日之前彻底除清‘地条钢’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相关企业自觉主动配合实施,完成任务没有问题。”
不过,他同时指出,“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所有的设备均已拆除,要彻底完成取缔任务依然很艰巨,一些地方利益的保护还是存在的,如果这种高压态势不一直坚定持续下去,这些已暂时关停的‘地条钢’企业仍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核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在今年1月10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17理事会议上表示,“今年6月30日以前,要彻底除清‘地条钢’等落后产能,这是要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他指出,要用10年时间分“两个阶段、三步走”,实现钢铁强国梦。其中在第一阶段的第一步,就是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5年化解任务,至2018年基本完成去产能任务。
2017年3月28日,时任工信部副部长的徐乐江在2017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今年4月、5月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下称钢煤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各部门赴各地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七八月将会开展验收抽查,确保各地制定的“地条钢”处置方案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到位。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5月2日至26日,钢煤部际联席会议组成8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目前各地排查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已全部停产、断水断电,正按照“四个彻底拆除”(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的要求将“地条钢”取缔到位。
经济观察报进一步了解到,为确保6月底前彻底取缔“地条钢”,钢煤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督查行动,8个督查组对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进行了专项督查,取缔“地条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的企业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完成了拆除工作,有的正在拆除过程中,有的则处于断水、断电状态。
6月22日,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家所公布已关停的“地条钢”企业情况与春节过后所拆除的情况基本是一致的,可以说春节后整个“地条钢”产能基本上就已处于停产状态。当然,由于今年以来钢材利润尤其是螺纹钢利润较高,仍会有一些“地条钢”企业偷偷开工生产,但这属于极少数事件。
“现在对于这些已排查出的企业设备,可能有些还来不及拆除,毕竟时间太短,接下来相关部门肯定会进一步取缔与核查。”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事实上,“已全部停产、断水断电”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核查已关停的“地条钢”企业,彻底拆除相关设备,确保全部取缔到位,仍是收尾工作的重点。
钢铁行业分析师曾节胜向经济观察报表示,“此次打击‘地条钢’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影响范围更广,但要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还要打一个问号。今后是否会死灰复燃,尚需一段时间观察。因为断水断电只是短期行为,未来会不会复原,还很难说。”
不过,在他看来,目前做到这一步,就已经达到了95%以上,效果非常明显了。
博弈
事实上,早在十多年前,国家就明确要求清除“地条钢”。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对“地条钢”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界定,要求各地坚决取缔“地条钢”。在《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中,也明确提出:淘汰“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至今,十几年过去了,尽管国家早已明文规定,但为何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却一直未能如愿?
“说到底还是利益在驱动,不管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面临着一场博弈。”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该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使用中频炉熔炼废钢有一定成本优势、投资低,错峰用电生产,利润可观。出于对地方财政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考虑,有些地方政府对“地条钢”企业依赖较大,而且在政策贯彻落实和执行上缺位、缺失,甚至有意保护。”
自今年2月以来,全国多地为落实国家坚决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相关政策,严厉打击“地条钢”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就曾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今年3月8日,湖北省发改委联合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质监局,在全省涉钢企业拉网检查中,共进入207家中(工)频炉企业现场查看,发现包括武汉银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地条钢”企业,涉及违规中频炉设备44台,实际产能149.4万吨。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官员告诉经济观察报,之前由于部分“地条钢”企业未彻底拆除设备,仍在伺机复产,现在已彻底拆除所有发现的违法生产设备。
6月22日,经济观察报记者在采访武汉市银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时了解到,“企业早已停产,3台(规格为0.5吨)的中频炉设备也拆除了。”
“顶风作案违法企业为逃避查处大多是偷偷摸摸生产的,隐蔽性很强,这也给侦查增添了难度。”湖北省质监局稽查局相关官员表示,湖北省将继续采取突击检查、用电监管、开放举报、定期通报等措施进一步打击“地条钢”。
此外,6月21日,经济观察报从河北省工信厅相关官员处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河北省内所有已排查出的‘地条钢’企业早已停产、断水断电,‘地条钢’生产设备基本上已提前拆除完毕。总体来说,取缔‘地条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这在接下来的核查收尾工作中会逐步解决。”
“接下来,在最后一周时间,我们会严格按程序和文件要求部署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彻底完成‘地条钢’落后产能的取缔任务。”上述河北省工信厅官员表示。
6月22日,郑州市发改委相关官员在接受经济观察报从采访时表示,“今年4月底之前,‘地条钢’就已全部拆除到位了,5月份国家督查组也对我们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有一些设备拆除较早,据专家粗略统计,郑州市全部取缔的‘地条钢’产能有165万吨。”
“中改电”?
目前,钢铁制造主要采用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两种方式。相比转炉炼钢,电炉炼钢具有工序短、投资省、建设快、节能减排效果突出等优势。相关资料显示,炼钢使用1吨废钢,可以减少1.7吨精矿的消耗,减少排放废气86%、废水76%、废渣72%、固体排放物(含矿山部分的废石和尾矿)97%。2016年中国的废钢的需求量在6000万吨左右,中频炉钢材产量在7000万吨到8000万吨左右。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2015年世界电炉钢产量比例为25.1%,美国电炉钢比例高达62.7%,欧洲电炉钢比例为39.4%,而中国这一比例仅为6.1%。这就导致中国使用进口铁矿石的数量较多,成本更高,对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也非常之大。
“现在有一些企业把中频炉关掉,转成电炉,这是合规的,而且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要求,利用废钢明显比用矿石炼钢更经济和环保”,曾节胜告诉经济观察报。但绝大部分“地条钢”企业并没有电炉设备,而且转成电炉需要国家正式生产许可证,对于已停产的“地条钢”企业在短期内没有太大可能转成电炉生产。
今年4月,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骆铁军表示,不能把上了精炼设备作为不取缔中频炉的理由和借口。在取缔中频炉的强大压力下,个别设计院为中频炉企业设计“中改电”方案,这是不允许的,与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坚决制止。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现在电炉整个产能利用率和开工率并不高,但也有可能存在一部分被关停的“地条钢”企业转成电炉生产,前提是这些企业本身有合规产能,目前其所占比例有多大还不好说。
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告诉经济观察报,电炉生产可以实现成分控制,保证钢材性能提升,现在国家鼓励进行产能置换,也有钢厂去除转炉和高炉产能,置换成较大规模的电炉,但是电炉一般有6到8个月的建设周期,成本也较高。“而现在这些已被关停的‘地条钢’企业,除非具备国家正式批复的生产许可证,才有转成电炉生产的可能。否则,即便有中频炉设备也不能改,进行产能置换首先要有国家认可的正规产能,才能进行置换。”王国清说。
近日,全联冶金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表示,相比前几年,今年钢材产量与粗钢产量的差距减小了7000万吨左右,这7000万吨正好是“地条钢”的产量。因为“地条钢”是偷着生产的,从来只报钢材产量,不报粗钢产量。这表明,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正是由于‘地条钢’腾出来了空间,钢铁企业及时跟进补充,1-4月重点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大幅增长,增幅达到7.5%;而粗钢产量占10%左右的小企业,其粗钢产量第一次出现负增长,减幅达到3.5%。这是历史性的变化。这一增一减,相当于年化减少粗钢产量820多万吨。”赵喜子说。